費者權益及須知

親愛的消費者您好,非常感謝您使用JetMedia捷美網路商城的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本商店將根據以下之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提供消費者便利的交易。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讀本條款,在您註冊成為本商店會員、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隱私權條款」之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

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本條款之具體約定內容如後:

一、會員資料

1.使用本服務之前,必須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並加入成為本商店會員,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在加入完成後,使用本服務及參加與本服務相關之活動。如個人資料有異動,請務必即時更新,以保障您的權益。如因會員未正確更新個人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之會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會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之通知,會員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會員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2.隱私權保護聲明:會員之個人資料受到本商店隱私權條款之保護與規範。

二、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商店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服務及本條款,於本商店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會員因參與本商店活動及使用本商店服務,而與本商店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條款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

三、商店個人資料保護告知及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會員最完善的服務,並保護會員個人資料,本商店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規定,告知您如下事項:

1.集之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會員有關本商店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活動及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進行服務與調查、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商店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您填載於本商店會員申請之個人資料、消費與交易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商店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合作廠商。

例:當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線上消費,本公司需透過宅配貨運等合作廠商,方能完成貨品或相關贈品之配送,故當會員完成線上交易,即表示會員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將會員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電話…等)提供予宅配及貨運合作廠商,以利完成貨品或相關贈品之配送。

2.注意事項: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行使個資法書面同意之方式。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要求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瞭解本商店可能因此無法進行網路會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網路服務,尚請見諒。

四、免責聲明

捷美不對任何附帶與間接性損壞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財產的損害,因使用捷美產品造成的時間或資料損失,或由於產品故障與其引起的任何損害 (包括但不限於:

  • 客供生產品等第三方提供的生產裝置
  • 產品維護成本
  • 因數據資料遺失造成的損失
  • 延遲或業務中斷
  • 以及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原則,屬於或參考捷美的任何產品的使用或總體性能,或者由於服務延遲或缺乏提供服務的能力而導致)。

捷美竭力於確保所有產品的正常運行,但客戶仍有責任確認捷美產品符合客戶的品質要求。客戶需認知,錯誤地操作產品、軟體或硬體,都可能造成數據資料的損失、格式錯誤,及資料下載問題。捷美將竭力於在產品保固期間內,解決客戶的問題。產品規格和功能可能會隨時變更,恕不另行通知或承擔任何義務。

五、退換貨政策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本網站提供七天猶豫期(非試用期)的權益。當您在本網站購物後,對於所受之商品不滿意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本網站解除買賣契約。

1.只要在七天猶豫期內,任何物品都可以退貨嗎?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本網站提供七天猶豫期(非試用期)的權益,但退貨商品必須是與出貨狀態相符且完整包裝( 包含主機、附件、隨附文件、內外包裝、贈品等),並以原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以下商品不享有七天猶豫期服務:

  • 在您收到商品之前,已提供您檢查商品之機會。
  • 密封性包裝之商品已遭拆封者
  • 其他於商品銷售網頁上有特別載明者 ex如:福利品
  •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2.過了七天猶豫期,才發現商品有瑕疵,該如何處理 ?

若您購買的商品已超過了七天猶豫期的退換貨時效,本商城恕不提供退換貨服務,但商品依然能享有保固的服務。

3.注意事項:

  • 產品出貨均經檢測,需保持產品整潔未受損連同發票寄回,並酌收售價10%的內部整新費。
  • 辦理訂單退款,由商品收回檢查無誤後至完成退款,預計需時約10-15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 採信用卡付款者,將直接退款至您的原信用卡刷卡帳戶中,為一筆負項金額,請您注意您的帳單顯示。(因各銀行及個人均有不同結帳日,故退款不一定會產生於同月份帳單中)

六、版權聲明

捷美不接受他人侵犯或濫用任何設備的版權,未經版權許可者,使用包含聲音、影片或盜版軟體等資料形式,皆屬於違法,用戶應負責確保和尊重版權所有者的合法版權。

七、交易行為

1.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依據本網站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

2.會員同意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時,於本網站通知確認交易成立前,本公司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會員向本網站發出訂購通知後,系統將自動發出接受通知,但此通知並非訂單確認通知,關於交易成立與否本公司將另行告知。若因訂單內容之標的商品或服務,其交易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內容說明、圖片、)有誤時,本公司仍得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內拒絕該筆訂單。

3.會員若於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後倘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或有任何本公司認為不適當而造成本公司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本公司將可視情況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會員資格辦理。若會員訂購之產品若屬於預購類商品或商品頁顯示無庫存,因商品交易特性之故,倘商品缺絕、或廠商因故無法順利供貨導致訂單無法成立時,本公司將以最適方式(以電子郵件為主,再輔以簡訊、電話、郵遞或傳真等)告知。

4.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得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權利。因會員之交易行為而對本服務條款產生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七、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1.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本網站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2.本網站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本網站不負賠償責任。

八、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或會員與本公司間因交易行為而產生之爭議或糾紛,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若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仍應依其規定。